1、结婚以前买房公证是一同财产吗
依据国内现行法例之规定,针对结婚以前购置的房地产,若结婚以后行之以公证书方法,其归属是不是是夫妻共有财产,需依据具体公证书所载明之事情判断。如已在双姓方的名之下进行公证者,即可视为夫妻一同财产。
然而,当存在以下列举之所有状况时,均可将该房地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是一方在结婚以前所拥有之个人财产;
(二)系指一方因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之医疗所需款项及残疾职员生活补助金等特殊成本;
(三)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之中明确约定仅归是夫或妻一方之个人财产;
(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除上述各项以外,依法应归是某一方之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活补助费等成本;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结婚以前买房首付结婚以后可以加名字吗
夫妻双方早先在婚姻前的购买的房地产(住宅)在结婚以后这一阶段是完全可以被添加名字的。假如夫妻中的某一位在结婚以前有我们的住房,那样当他们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将配偶的名字添加入我们的房地产所有权中,事实上这就意味着他们对于结婚以前个人所有财产的所有权问题有了新的约定和表述。
因此,大家应该公认这种行为视作夫妻二人对于结婚以前财富的一同归属的重新明确,合理推断其应当被依法断定为是他们的夫妻一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结婚以前买房首付可以结婚以前财产公证吗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婚以前财产的公证事宜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策,并没办法律强制性规定需要进行此类公证。
然而,对于公证机关来讲,依法对申请人的财产进行公正无疑是其要紧且不可推卸的职责。为此,只须你持有所需的结婚以前储蓄有关单据与有效身份证件证书,便可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结婚以前财产公证的申请。但请注意,假如在此期间这笔资金被用作结婚以后的投资作用与功效,在未得到双方授权赞同的状况下,任何以夫妻一同名义进行的投资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将自动归是双方共有。关于结婚以前财产公证的具体操作步骤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当事人需要分别准备所需的材料,主要涉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比如公民身份证、户籍薄等,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属证明,比如房子产权证书、购买尚未获得产证的房产合同及支付金额的发票等,除此之外就是事先筹备好的协议初稿。
第二,需要亲自前往公证部门填写各类需要的表格,并提交。
第三步,公证职员会对有关信息进行逐项核实。
最后,在公证员工认真核实完毕各项信息后,双方的当事人应当在公证员面前签署结婚以前财产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结婚以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些房地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地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置。
依据国内法律,结婚以前购买的房子结婚以后公证是不是算夫妻一同财产,取决于公证内容。若公证在双方名下,则为一同财产。以下情形是夫妻一方财产:结婚以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等成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